詳述靜電放電抗擾度試驗

公司新聞2023年09月04日 4621

什麼是ESD?


ESD(靜電放電抗擾度試驗)ESD靜電放電抗擾度測試,是類比操作人員或物體在接觸設備時產生的放電及人或物體相對對鄰近物體之放電,檢測被測試設備抵抗靜電放電的抗干擾能力。


以下內容引用GB/T 7626.2-2018法規規範


靜電放電抗擾度測試要求為間接放電跟直接放電,直接放電包括(接觸放電/空氣放電)。


間接放電:

受試設備周圍物體的放電對放置於或安裝在受試設備附近的物體的放電應用靜電放電發生器對耦合板接觸放電的管道進行類比。


1.受試設備下麵的水准耦合板

對水准耦合板放電應在水准方向對其邊緣施加。


在距受試設備每個單元(若適用)中心點對面的0.1m處水准合板邊緣至少施加10次單次放電(以最敏感的極性)。 放電時,放電電極的長軸與水准耦合板應處於同一平面,並與水准耦合板的邊緣垂直。

在放電開關閉合前,放電電極應接觸水准耦合板的邊緣有的產品標準可能要求對受試設備的所有面都施加放電試驗。


2.垂直耦合板

對耦合板的一個垂直邊的中心至少施加10次的單次放電(以最敏感的極性)應將尺寸為0.5mX0.5m的合板平行於受試設備放置且與其保持01 m的距離。

放電應施加在耦合板上,通過調整耦合板位置,使受試設備四面不同的位置都受到放電試驗。 垂直耦合板的放置被認為覆蓋了受試設備0.5mX0.5m的表面。


直接放电:

直接放电点的选择


详述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放电点(接触/空气)放电类型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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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設要求:

1.需要一個放在接地參攷平面上(0.8±0.08)m高的非導電桌子。

2.需要放在案頭上的水准耦合板(HCP)尺寸為(1.6士0.02)m×(0.80.02)m,並用一個厚(0.5±0.05)mm的絕緣支撐將受試設備和電纜與耦合板隔離。


详述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注:此架設圖為接地設備架設圖

不接地設備架設要求

本條描述的試驗佈置適用於安裝規範或設計不與任何接地系統連接的設備或設備部件。 設備或設備部件,包括可擕式、有或者沒有充電器(電源線不接地)的電池供電設備(內部和外部)和雙重絕緣設備(I類設備)。


基本原理:不接地設備或設備的不接地部件不能如I類供電設備自行放電。 若在下一個靜電放電脈衝施加前電荷未消除,受試設備或受試設備的部件上的累積電荷可能使電壓為預期試驗電壓的兩倍囙此,雙重絕緣設備的絕緣體電容經過幾次靜電放電累積,可能充電至异常高,然後以高能量在絕緣擊穿電壓處放電。


(空氣放電或者接觸放電)在施加每個靜電放電脈衝之前應消除受試設備上的電荷。

详述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注:此架設圖為不接地設備架設圖

測試要求:

測試前查驗環境溫濕度。

環境溫度:15~35度

環境濕度:30~60 %

大氣壓力:860 ~1060mbar

1.試驗應以單次放電的管道進行,在預選點上至少施加10次單次放電並且以最敏感的極性施加,若對試驗結果有疑問,應新增放電次數,兩次單獨放電時間間隔至少1s,如果系統回應時間較長,則可能需要更長的時間。 靜電放電發生器應保持於實施放電的表面垂直,實施放電時,放電回路電纜與受試設備距離至少應保持0.2m,並且操作者不能手持放電回路電纜。

2.在接觸放電的情况下,放電電極的頂端應在操作放電開關之前接觸受試設備並且放電頭要90°垂直與放電點。 如設備製造廠家未說明漆膜為絕緣層,則發生器的電極頭應穿入漆膜,以便與導電層接觸,如廠家指明漆膜是絕緣層,則應只進行空氣放電,這類表面不應進行接觸放電試驗。

3.在空氣放電的情况下,放電頭應盡可能快接近並觸及受試設備(不要造成機械損傷),每次放電後,放電電極從受試設備處移開,然後重新觸發靜電放電發生器,進行新的一次單次放電,這個過程應當重複到整個試驗完成。

注:不接地設備:(空氣放電或者接觸放電)在施加每個靜電放電脈衝之前應消除受試設備上的電荷,再進行下一次放電。

靜電放電要求:靜電放電試驗的測試等級為,接觸放電2kV,4kV,6kV,8kV; 空氣放電:2kV,4kV,8kV,15kV。 一般消費類電子設備、物聯網設備等產品接觸放電測試±4KV通過B級,空氣放電8KV通過B級即可。 詳細請參攷GB/T 9254.2-2021


試驗結果等級敘述:

試驗結果應依據受試設備在試驗中的功能喪失或效能降低現象進行分類,相關的效能水准由設備的製造商或需要方確定,或由產品的製造商和購買方雙方協商同意。 推薦按如下要求分類:

a)在製造商、委託方或購買方規定的限值內效能正常;

b)功能或效能暫時喪失或降低,但在騷擾停止後能自行恢復,不需要操作者干預:

c)功能或效能暫時喪失或降低,但需操作者干預才能恢復;

d)因設備硬體或軟件損壞,或資料丟失而造成不能恢復的功能喪失或效能降低:


由製造商提出的技術規範可以規定對受試設備產生的某些影響是不重要的,因而是可接受的試驗影響。


這種分類可以由負責相關產品的通用標準、產品標準和產品類標準的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作為明確表達功能準則的指南。 在沒有合適的通用、產品或產品類標準時,可作為製造商和購買方協商的效能規範的框架。


消息來源:深圳千虹電性檢測有限公司WeChat官方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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